2018-08-01 16:40 浏览次
工程机械产品施行强制报废制度固然有很多好处,但其施行的难度却也难以估量.因此,专家建议,施行工程机械产品强制报废制度需解决三大难题.第一,用户抵制.虽然强制淘汰老旧工程机械产品有诸多好处,但是,工程千斤顶工程机械产品是一种工业生产资料,它能给用户带来经济利益,多使用一次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,用户是否接受强制报废制度很难确定.对于大,中型用户来讲,他们产品的更新周期相对较短,但只拥有几台产品的小企业,个体户就难免存在抵触情绪.
第二,二手市场难以控制.老旧工程机械产品不再通过主机制造企业流入市场,二手市场成为它们流通的主要渠道,因此,如何管理二手市场成为关键.控制这部分产品的流向非常困难,而这些产品恰恰是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最大.第三,产品分布太广,执法难度太大.有相当一部分工程机械产品流向矿山或其他偏远地区.工程千斤顶执法力量能否覆盖这些地区很难被确定.法律规定,带拖挂货车,矿山作业车,报废年限为8年,可申请延期至12年.事实上,这些产品多半使用不到报废年限车况就已经不行了,用户自然会及时将它们处理掉.但是诸如推土机,装载机等部分工程机械产品,在其中的作业强度却相对较小,可能用十几年车况也不会有太大变化.如何监管这些地区的产品也很难.